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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石英砂过滤器取样装置技术招标文件

来源:$article_from_name$ 2015-1-22 9:29:31      点击:

2.1 环境条件

2.1.1 厂址地理位置

乌海市煤焦化有限公司焦化厂址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西隔黄河邻广茂的阿拉善盟,南接乌海市的乌达海南区,北靠蒙西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全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千里山工业园区在地貌单元上属黄河Ⅲ级阶地与山前冲洪积交替地段,为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地貌类型,地表覆盖新生界第四系全新统冲洪沙砾石、砂土,植被发育一般。本项目厂址东北面靠山,南与工业园区现有企业相邻,场地北高南低,坡度为3.5%左右,地面自然标高在1237.00m至1257.00m 之间。乌海市华信煤焦化有限公司焦化厂址西临工业园区海勃湾千里山110kVA 变电站,东北面靠山,南与工业园区现有企 业相邻。厂区占地面积426728m2(640 亩),厂区绝对标高1222.3~1232.0m。

2.1.2厂区自然条件

(1)温度:

逐月平均最高气温:   25.4℃

极端最高气温达:  39.4℃

逐月平均最低气温:  -9.7℃

极端最低气温:-32.6℃

(2)气压:年均最低气压:885.6hPa(夏季)

年均最高气压:898.4hPa(冬季)

(3)海拔:1228.3m

(4)风速:

全年主导风向::C,17%  SE,12%

全年平均最高风速:: 3.5m/s

历史最大风速:28.0m/s

(5)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 162.4mm

年降水量最大为:   日最大降水量:110.6mm

(6)雪:

最大积雪深度:: 9.0cm

冻土冻结最大深度:178.0cm

(7)地震:

地震烈度:  8度

抗震加速度: 0.20g

2.2 设备安装位置:

本设备安装在乌海市煤焦化有限公司125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循环水泵房室外,露天放置。

3 设备的相关参数与供货范围

3.1设备主要参数:

设备名称:石英砂过滤器

数量:1台

单台设备参数如下:

过滤器直径: 3600mm         有效过滤面积:10.17m2

    最高滤速:40m/h     单台处理水量:400m3/h 

    最大进水压力:≤0.4MPa 

    过滤器内平均压力损失:0.05MPa 

    滤前水质(SS): ≤80mg/L

    滤后水质(SS): ≤10mg/L     反洗水强度:40m3/(m2.h)

反洗水压力:0.15~0.4MPa

反洗空气:卖方提出要求

    总反洗周期可预置时间范围:3~8h 

每台石英砂过滤器配套提供进出水管道、手动阀门、电动阀门、自动排气阀门、石英砂滤料等一套。

3.2 供货范围: 

3.2.1 卖方供货范围如下: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石英砂过滤器

DN3600

1

 

手动蝶阀

DN350 ,Pn=1.0MPa

4

 

手动蝶阀

DN100, Pn=1.0MPa

1

 

手动蝶阀

DN80, Pn=1.0MPa

1

 

电动蝶阀

DN350 ,Pn=1.0MPa

4

 

电动蝶阀

DN100, Pn=1.0MPa

1

 

电动蝶阀

DN80, Pn=1.0MPa

1

 

自动排气阀

DN150,Pn=1.0MPa

1

 

压力表

G1/2  φ100

1

 

视镜

 

2

 

人孔

500mm

2

 

PLC控制柜

户外使用,防护等级IP54

1

控制器买方指定

填料

 

1

满足设备所需

 

  上述供货阀门可根据设备接口做适当调整,配套阀门需满足设备运行要求。买方只提供设备使用的气源及电源,设备与PLC控制柜之

间的控制电缆及动力电缆由卖方供货。

4 技术要求

4.1电气要求

4.1.1卖方配套提供的控制箱,设备的配电、控制、连锁、保护等要求均由卖方实现,买方仅提供交流电源。

4.1.2 自动控制系统要求

4.1.2.1控制系统操作方式分为就地及远程控制,本系统具有独立的控制功能。系统配有工业以太网接口,控制器采用 (买方指定)PLC,并提供相应的上位监控的编程及组态,辅助买方完成网络系统连接与网络软件编制、网络调试等工作。

4.1.2.2 清洗采用定时周期清洗控制方式。根据买方实际的水质情况设定相应的定时清洗周期,控制系统自动记录过滤器的工作时间,当过滤器的工作时间达到设定的定时清洗周期时自动对该台设备进行反洗。

4.1.2.3 过滤器长期运行后,滤料表面吸附悬浮物等杂质,控制系统可根据预先设定的清洗周期进行特殊清洗。

4.1.3 厂家配套提供的控制箱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控制箱必须满足现行有关“国标”、“部标”的技术要求;

⑵控制箱内接地部分须可靠连接至接地端子,并在外壳留有可接截面 不小于50mm2 导线的接地端子;

⑶室内控制箱防护等级为IP44;

⑷所提供的资料应清楚、详尽、准确、明了。

5 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相关要求

5.1执行标准:

5.1.1《压力容器 [合订本]》GB 150.1~150.4-2011。

5.1.2《水处理设备 技术条件》JB/T 2932-1999

5.1.3《金属切削机床焊接件 通用技术条件》GB/T 23570-2009。

5.1.4《大直径钢制管法兰》GB/T 13402-2010。

5.1.5控制设备测量仪表和电气的设计、制造符合GB50055-201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HG/T 20573-2012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以及有关规定和标准。

5.2设备的监制、检验采取中间检验和出厂检验相结合。

5.3设备做出厂检验时,卖方提供检验大纲,提前15天通知买方派员参加。无论买方参加与否,均不能示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5.4买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制造、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卖方向买方提供设计、制造检验标准及设备制造检验项目表(含中间检验和出厂检验),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5.5卖方为买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提前15 天将设备监造及检验时间安排通知买方代表;买方代表有权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卖方与中标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国标、部标、企业标准)、图纸、技术资料、工艺文件及实际工艺过程记录和检验记录(包括过程检验记录和最终检验记录)。

5.6买方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买方同意,卖方工厂的制造、组装、检验、试验等工作可正常进行,但是买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5.7买方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或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的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5.8无论买方代表是否参入监造、出厂检验及签认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5.9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有卖方签好的产品质量报告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5.10卖方负责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并负责解决设备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直到全部的过滤器设备零缺陷无故障正常运行。

5.11性能保证

5.11.1设备技术参数保证 处理水量:400m3/h

进水悬浮物(SS)≤ 80 mg/L

出水悬浮物(SS)≤10 mg/L

设备质保期为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一年。在设备质保期内,如确因卖方在设备制造方面的质量问题造成设备运行故障,由卖方负全部责任,并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5.11.2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性能若达不到技术协议卖方承诺的参数时,由卖方负责调试、维修、更换,直至合格。

5.11.3 除易损件外,设备使用寿命20年以上。

5.12涂漆

所供设备、管道及其它附件的油漆执行《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07。 供设备、管道及其它附件的油漆应在工厂内完成,为保持厂房内所有设备及管道的色调协调,面漆的颜色由买方指定。

5.13技术服务

为贯彻实施用户至上的原则,落实质量方针,卖方向用户作以下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一)保证设备的全面质量

1)卖方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国际、国内相关的先进标准。

2)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条件,满足用户要求。

3)对供货的产品,包括配套外协件,外购元器件及各种附件负全面质量责任。

(二)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1)卖方产品按国家机电产品质量政策,即从产品调试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凡属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实行免费维护。一年保修期的免费售后服务及运行期间的长期服务。

2)接到用户通知后, 2小时内提出反馈意见,如需现场解决,保证在24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买方现场处理。

3)对提供的设备,派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负责调试,及时供应备品、备件,并负责免费培训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

4)设备安装、调试服务计划:

(1)售后服务工程师到现场

(2)设备安装指导

(3)设备状况检查

(4)设备调试

(5)对用户人员的现场操作培训

6 资料交付和设计联络

6.1资料交付

设计资料交付:卖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后5天内设计资料交付。卖方负责将过滤器所有单体设备总装外形尺寸图、预埋件图、设备基础图及荷载、与设备设计有关的接口资料、反洗空气要求及双方提供资料清单等以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和一份可编辑电子版资料交给买方,该资料必须满足买方工厂设计的需要。 设备随机资料纸质版5套,可编辑电子版1套,在设备交货时由卖方一并提交给买方。

其它资料:卖方按买方要求提供。

 6.2设计联络

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应加强沟通,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必须采用传真或书面的方式。